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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26

  摘要:在我国,大家都知道夫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须有离婚的合意,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办理协议离婚的,还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那么,协议离婚需要满足那些条件呢?下文广州婚姻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1、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同居关系,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于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体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并适当照顾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妥善加以解决。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财产利益。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协议离婚怎么离?

  (1)协议离婚要携带什么材料?

  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这是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备的。

  A、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

  a.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b.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c.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d.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e.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B、本人的结婚证;

  C、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D、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2)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明确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所要带的材料,接下来就可以进入协议离婚的程序了,具体是:

  A、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B、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C、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D、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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