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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25

  摘要:众所周知,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不过很多人却不知道这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想要离婚时要选择哪一个,下文广州婚姻律师为您介绍一下。

  一、协议离婚

  1、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婚姻登记具有管辖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协议离婚的办理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由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的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婚后子女抚养或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1、诉讼离婚中有两项特殊保护:

  (1)在诉讼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

  2、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国法院判决离婚或不离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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